关于下达那曲市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生态岗位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过渡期生态岗位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生态岗位计划的通知》(藏环发〔2022〕60号),那曲市生态岗位共下达88200个。经9月23日市政府研究通过同意下达那曲市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生态岗位安排计划表,其中:色尼区19079个,聂荣县7755个,安多县7796个,巴青县5691个,嘉黎县5810个,索县7194个,比如县3082个,班戈县12087个,申扎县7680个,尼玛县10141个,双湖县1885个(详见附件)。此次下达的岗位数和岗位类型数均为2022年度计划数,各区(县)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不突破岗位计划总数规模前提下,各岗位数量仍可适度统筹调整使用。
一、严格岗位遴选。各区(县)根据本地乡村振兴实际需要,积极对接市行业主管部门,科学合理安排生态岗位,做到有理有据、精准对接。符合条件的岗位人员收入测算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生态补偿脱贫岗位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藏脱指〔2019〕29号)、《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生态补偿脱贫岗位政策事宜的复函》(藏脱指办函〔202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农村低收入人群参照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35元和2022年农村低保5160元。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谁的岗位、谁管理、谁监督”的原则,市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同各区(县)衔接,结合岗位设置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管理办法,科学指导区(县)落实好各岗位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监督,对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区(县)要实施进退有序措施,精准识别生态岗位人员,按照市各生态岗位管理部门制定的岗位管理办法,实化、细化本地生态岗位职责管理实施细则,确保人岗适配、落实精准。
三、加强岗位监督,强化监督要求。各区(县)要严格岗位信息的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检查机制,要将生态岗位遴选程序、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加强岗位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岗位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2022年9月23日那曲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请各区(县)、市直相关部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各类生态岗位资金落实,并将落实情况(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后)通过电子政务内网上报至那曲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生态振兴组(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那曲市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生态岗位安排计划表
那曲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
小组生态振兴组(代)
2022年9月23日
(联系人:郑珂0896-3827211 1365952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