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
那曲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申请材料须知
建设项目申请材料清单一栏表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请示文件1份 |
建设单位盖章原件 |
2 |
建设单位对所申报材料证实性承诺书1份 |
建设单位盖章原件 |
3 |
建设单位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签订的书面委托书 |
作为附件 |
4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现场调查影像资料1份(光盘) |
近半个月内的影像资料 |
5 |
建设项目需当地生态环境局分局出具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证明文件 |
作为附件 |
6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项目,需市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
作为附件 |
7 |
涉及污废水排入地表水体的项目,需市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受纳水体的水域功能区划等级 |
作为附件 |
8 |
涉及风景名胜区的项目,需市级及以上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
作为附件 |
9 |
涉及保护文物的项目,需市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
作为附件 |
10 |
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项目,需市级及以上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
作为附件 |
11 |
涉及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需市级及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
作为附件 |
12 |
涉及地质公园的项目,需市级及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
作为附件 |
备注:委托书不得由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签。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更需要重新评审的项目所需资料与上表一致。另需补充重大变动说明一份(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