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那曲市2023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审经费已获得市财政局批复,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那曲市生态环境局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暂行办法》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
(1)招标人的名称:那曲市生态环境局。
(2)招标人的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超丹北路。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那曲市2023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审工作。
(2)工作内容:①按照《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报告技术审核规程》要求,对那曲市2023年申报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乡、村三级)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②参照《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现场复核技术规程》,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报告技术审核完成后,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开展示范县、乡、村现场复核工作,指导县、乡、村开展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③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专家,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示范创建培训。
(3)投资情况:72.5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已到位。
(4)招标范围:全部工作内容。
(5)实施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那曲市。
三、招标方式
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四、招标代理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费按照现行取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其他应当告知的内容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属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那曲市财政局备案,报名时需提供备案资料。
那曲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强珍1814324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