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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那曲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那曲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7-12

关于印发《那曲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

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曲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分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藏环发〔202256号)精神,集中治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隐患,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制定了《那曲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那曲市生态环境局            那曲市应急管理局

                             2022712

那曲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

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防范化解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大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产安全保障。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藏环发〔202256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推动各项集中治理工作落地见效,结合那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系统观念、风险意识,统筹环保与安全,聚焦集中治理重点难点,补齐短板弱项,以全面贯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全国危险废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推进落实《西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措施,通过1年的时间集中治理,化解近年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矛盾或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做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到位,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经营形势由基本好转向根本好转转变。

二、治理任务

(一)治理范围。重点围绕产生危险废物1吨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一二类汽修企业、报废车拆解企业、大型公私立医疗机构、实验室等)和所有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以及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同步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与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

(二)治理内容。重点排查治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环境风险隐患,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有关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精神,全面排查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环境保护和安全“三同时”、危险废物鉴别等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排查内容包括:

1.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问题;

2.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文件,申报登记,年度管理计划,经营许可证,检测、监测报告,收集、运输和处置合同,转移联单,出入库记录,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记录,日常排查治理记录等);

3.涉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急演练、宣传培训、应急物资储备、专家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情况;

4.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标准、危险废物盛装容器、防污染设施、标识和分类存放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有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情况;

5.产废企业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与环评文件、申报登记是否一致,危险废物自行处置的情况;

6.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等,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不排除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固体废物,在未作出鉴别或无法鉴别之前,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的情况;

7.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针对企业申报的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的情况;

8.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危废贮存、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新产生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

9.危险废物排查治理台账(包括排查时间、方式、内容、发现问题、治理完成时限及措施、责任人等内容);

10.危险废物排查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设立及职责落实情况。

(三)治理方式。

1.产废企业和持证企业自查。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综合考虑自身危险废物类别、环境风险等级、生产工况等因素,合理制定、细化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频次、项目、标准和具体责任人等内容,健全责任体系,完善闭环排查治理机制和奖惩机制,通过自查、自报、自改、自验,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产废企业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排查,重点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的环境风险隐患,并在特定时间或对特定区域(环节)等进行的专门性排查,其频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填写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度表(附4);持证企业(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至少每季度要完成一次自查,并填写《持证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度表》(附件3),建立完善排查治理台账。相关企业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排查治理情况(附件3、附件4)报县(区)生态环境部门,重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要随时报告。

2.县(区)级有关部门排查。各县(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涉废弃危险化学品为主的产废、危废处置企业清单,从中筛选确定重点排查企业名录(危险废物年产1吨以上),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对行政区域内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填写《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现场检查表》(见附件1)和《危险废物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排查治理表》(见附件2),排查比例每月不低于应排查总数的20%,每半年要实现一次全覆盖,重要时间节点要加大排查频次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问题治理要坚持“一企一档、一案一策”,逐项整改,限时解决;每个企业、每个排查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问题,都要落实到企业盯办责任人、生态环境部门督导责任人,一盯到底,逐个销号。

3.开展抽查和专项整治“回头看”。在各县(区)排查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抽查和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并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见附件5重点查看各县(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落实情况以及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现场检查重点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和治理完成情况。指导督促企业整改销号,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严厉打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处置行为。认真归纳分析具有代表性的共性问题及背后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制度层面需要建立、补充、完善、提升的具体事项,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全面总结评估集中治理和专项整治成效。

三、进度安排

20227月至2022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2年7月)。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督促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企业开展自查,并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涉废弃危险化学品为主的产废、危废处置企业清单,从中筛选确定重点排查企业名录(危险废物年产1吨以上),于715日前将产废、危废处置企业清单和重点排查企业名录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

    (二)部门排查治理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西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和《西藏自治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2022年重点任务,按照本实施方案,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集中治理任务如期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部门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保障环境安全的重要抓手,严格制定实施本地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到人头,排查治理措施具体到点位,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环境风险隐患,建立从问题发现、盯办、解决、到销号闭环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务求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统筹协作。市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危险废物主管科室要与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应急监测等部门密切配合、同向发力。要与本级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对存在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发现涉及安全、消防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三)规范治理台账。排查治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填报《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现场检查表》(见附件1)、《危险废物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排查治理表》(见附件2)。文件资料、现场核查材料要整理建档,做到“一企一册”。对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问题清单、总结报告和案例分析报告,并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四)严肃追究责任。对企业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风险隐患长期存在的,未按时限和质量标准完成治理的,要依法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对在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五)做好上报工作。各县(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现场检查,于7月、9月、125日前将上一季度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进度表(见附件3、附件4)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阶段性总结报送那曲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应于20221010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应于20221220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附件:1.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现场检查表

2.危险废物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排查治理表

3.持证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度表

      4.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度表

5.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

附件1

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现场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发现问题

治理措施

责任人

1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执行变更申报登记(涉及许可证变更)

执行季(月)报制度

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信息

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帐

自处置情况

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制定本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计划包含

(1)收集、贮存、处置措施

(2)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3)主要管理措施

(4)转移计划

备案情况

3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

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

竣工环保验收文件

相关检测、监测、鉴定鉴别报告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有专人管理、出入库记录、视频监控系统

贮存时限1年以内

4

规章制度张贴情况

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危废产生环节、产生量及去向,在显著位置张贴

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

制定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并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

5

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及转移联单运行情况

处置合同,处置方有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种类与服务范围与本单位处置要求相符,处置台账

利用自有设施采取资源化利用的,说明利用的技术、设备、产品和污染防治情况,自身利用经营台帐

危废处置单位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新产生危废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运输合同、转移审批手续

规范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6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

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运输工具

处置场所

7

危险废物环境应急措施

编制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定期组织演练、演练资料

有必要的事故应急设施设备、物资

应急专家队伍、应急救援队伍

培训教材及影像资料

培训及讲课、考核记录

宣传活动及影像资料

没有出现群众环境投诉或发生污染事故

8

危险废物排查治理台账

排查治理记录内容完整,有必要的影像记录

风险隐患按时限完成治理

有具体盯办责任人

9

强化责任落实

有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机构

有相关会议记录

有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落实责任制度、奖惩制度

生态环境部门检查意见: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意见:

被检查单位签字:


附件2

_____县(区)_____月份危险废物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排查治理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信息

种类及数量

治理措施

治理 责任人

督导责任人

单位名称

问题所在位置(坐标)

主要问题(违规堆存、随意倾倒或私自填埋)

来源

爆炸性废物(吨)

农药废物(吨)

石油化工废物(吨)

新化学品废物(吨)

医疗废物(吨)

其他废物(吨)

应急 措施

处置

计划

治理 期限

进展情况

签发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______县(区)_____月份持证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度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名称、地址

产废企业数量、处置企业数量(个)

危险废物种类和大致产生量(吨/年)

危险废物种类和大致产生量(吨/本月)

企业自处置种类和数量(吨/本月)

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种类和数量(吨/本月)

排查时间、方式

排查出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限

督导责任人

签发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________县(区)_____月份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度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

名称及地址(坐标)

单位

类型

企业基本情况

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

是否申报登记

排查时间及方式

排查人

排查发现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

及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督导责任人

(经营单位或产废单位)

(所属行业、主要产品产量,简单工艺描述)

(危险废物种类和大致产生、处置量)

签发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单位类型

企业基本情况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检查发现的问题

备注

检查人

(经营单位或产废单位)

(主要产品产量,简单工艺描述)

(危险废物种类和大致产生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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