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那曲市2022年创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县(区)分局:
为切实做好那曲市2022年创建自治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提高创建工作质量,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21〕13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函》(藏环函〔2022〕72号)文件,拟定于2022年6月20日下午召开那曲市2022年创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培训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30
二、培训地点
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中心一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各县(区)分局安排创建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参会以及第三方负责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背景与意义。
(二)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报告技术审核规程、原则与评分标准;
(三)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报告的材料编制要点、常见问题与对策建议;
(四)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现场复核的主要工作内容、技术要求与关注要点。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及时通知本单位创建第三方参会,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培训地点参会的第三方,请通过腾讯视频方式参会。
(二)请各县(区)于2022年6月17日下午18:00前将参会人员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附件:参会人员名单
那曲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张林,18208048677 邮箱:nqssthjjsstk@126.com)
参会人员名单
序号 |
参会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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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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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