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那曲市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意见的函
各县(区),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起草了《那曲市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对照自治区任务分工,充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尤其是用下划线标记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年3月17日下午6:00前反馈至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一楼自然生态保护科)。
附件:《那曲市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共那曲市委生态文明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3月11日
联系人:朱明明 13684089508 3827211(传真)
附件:
那曲市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
任务分工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王君正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现“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目标,落实“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战略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梳理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点,提出如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责任感使命感
1.要切实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的具体行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单位:各县(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聚焦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2.深入贯彻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积极推动羌塘国家公园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参与单位:相关县(区)〕
4.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国土绿化及荒漠化治理、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市水利局〕
5.稳步推进极高海拔生态搬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
6.加大森林湿地草原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切实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市生态环境局〕
7.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解决好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零引进、零审批“两高”项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各县(区)〕
8.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产勘查开采差别化管理政策,妥善处理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空间矛盾冲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参与单位:各县(区)〕
9.坚决退出不适宜在青藏高原发展的产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
10大力实施空气质量保持行动和噪声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力争那曲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5%以上,确保全市天然水水体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环境质量标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11.持续推进农村环境建设和综合整治,坚持不懈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厕所革命”等工作,打造良好的乡村宜居环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林草局〕
12.配合自治区,完善森林、湿地、草原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好生态岗位,鼓励支持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实现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双赢。〔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市财政局〕
13.继续配合做好第二次青藏高原科学考察工作,广泛开展生态状况调研评估,全面掌握我市生态本底,科学认识生态隐患和灾害风险,不断完善保护、修复、治理的方案和举措。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摸清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冰湖溃决、冻土消融、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隐患基本情况,提出综合防治方案,健全监测预警、灾害防治、应急救援体系,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控水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市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应急管理局〕
14.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绿色发展长效投入机制、科学决策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水利局、林草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市检察院〕
15.扎实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通过典型案例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
16.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肃追责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
(三)服从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积极担当作为,努力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那曲贡献
17.要立足那曲藏北高原特有资源禀赋,充分发挥援藏优势研究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案,探索发展碳汇经济,切实在减污降碳方面做出那曲贡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市生态环境局〕
18.要统筹水风光热等资源综合开发,积极推动怒江上游水光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各县(区)〕
19.要坚持绿色发展,立足那曲藏北高原特有资源禀赋,积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找准适宜的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旅游、文化等高原特色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走出一条生态友好、绿色低碳、具有高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市文旅局〕
(四)持续推进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扎实做好迎接下一轮督察准备工作
20.要保持战略定力,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整改成效的检验标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把整改工作往深里做、实里做,推进整改落实落细落地,严禁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要科学合理利用优势资源,清晰认识和精准把握既定政策,区别对待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退出等问题,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有效推动整改工作。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既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又要全面梳理分析、说明情况,决不能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牵头单位: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单位:各县(区),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1.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主动对标对表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紧盯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迅速行动,在全市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改,摸清情况、查漏补缺、抓在手上、干在实处,真正把问题解决掉,在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前做到尽最大努力、争最好结果。〔牵头单位: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单位:各县(区),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2.在生态环境领域大排查大整改过程中,对自查发现不了问题,而督察组一来就查出这样那样问题的要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单位:各县(区),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加强和改进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为建设美丽幸福那曲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3.要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整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单位:各县(区),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4.要统筹抓好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市政府安排的其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单位:各县(区),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压实层级责任,落实好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那曲市委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推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跟踪督办,3月至8月,每月月底调度工作进度,及时督导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确保工作有序推动、有效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促进形成抓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与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那曲市委一届九次全会部署的任务相结合,与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任务相结合,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任务相结合,与各县(区)、各部门重点工作相结合,梳理好本部门、本县(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点和任务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科室),3月底前报送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坚决捍卫和践行“两个确立”。
附件: